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为主线,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让“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融入党员和团员的学习教育,使党员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党团关系进一步密切,为加快实现幸运pk10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二、活动主题
党团引领成长 红色点亮青春
三、活动时间、地点
时间: 2020年7月20日(周一)16:30-18:00
地点: 1栋7楼大会议室
四、活动目的
1.以党建带团建,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2.以党建带团建,鼓励共青团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3.以党建带团建,发扬党员同志的先锋模范作用,培养团学会青年的社会责任意识。
五、活动参加人员
1.交通旅游学院党支部全体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
2.交通旅游学院全体教职工;
3.交通旅游学院团总支书记耿顺涛老师、团学会指导老师代炜博老师、赵慧老师、团学会干部、各班级团支书。
4.邀请校领导及各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列席参加指导。
六、活动内容及议程
(一)政治理论学习: 使用“学习强国”平台,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的第二章《党的组织制度》。了解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等。支部党员同志交流学习心得(党章内容另附页)(10分钟)
(二)党团活动: 到场的所有老师、同志一起唱响青春之歌《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歌词另附页)(10分钟)
(三)学习先进典型: 学习奋斗在脱贫攻坚主战场的“农民院士”、云南农业大学名誉校长朱有勇的故事,交流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如何积极向党组织靠拢。(20分钟)
(四)党支部书记李艳同志讲授“党团引领成长 红色点亮青春”专题党课,讲授团组织与党组织的密切关系。团学会同学、各班团支书交流学习心得。(20分钟)
(五)交通旅游学院团总支书记耿顺涛老师交流发言。(5分钟)
(六)交通旅游学院执行院长、学工部部长提出期望。(5分钟)
(七)交通旅游学院院长王静同志总结发言。(5分钟)
(八)党委副书记郭新阳同志指导发言。(10分钟)
七、活动要求
1.全体同志着正装(男老师穿白衬衫+黑色西裤;女老师穿白衬衫+职业裙,需盘发)按时参加活动,不得缺席。党员同志需佩戴党徽。
2.宣传委员王镜谚同志需形成书面活动总结,并将反映活动开展情况的有关材料(照片、录像、心得体会)归档。
交通旅游学院党支部委员会
2020年6月10日
附件1:
《党章》第二章《党的组织制度》
第二章 党的组织制度
第十条 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三)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六)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第十一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的选举,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第十二条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第十三条 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
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
第十四条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实现巡视全覆盖。
中央有关部委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巡视工作。
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
第十五条 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对同下级组织有关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在通常情况下,要征求下级组织的意见。要保证下级组织能够正常行使他们的职权。凡属应由下级组织处理的问题,如无特殊情况,上级领导机关不要干预。
第十六条 有关全国性的重大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各部门、各地方的党组织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
党的下级组织必须坚决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下级组织如果认为上级组织的决定不符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可以请求改变;如果上级组织坚持原决定,下级组织必须执行,并不得公开发表不同意见,但有权向再上一级组织报告。
党的各级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第十七条 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党员个人代表党组织发表重要主张,如果超出党组织已有决定的范围,必须提交所在的党组织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组织报告。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第十八条 党的中央、地方和基层组织,都必须重视党的建设,经常讨论和检查党的宣传工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等,注意研究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
附件2: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歌词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共产党辛劳为民族
共产党他一心救中国
他指给人民解放的道路
他领导中国走向光明
他坚持抗战八年多
他改善了人民生活
他建设了敌后根据地
他实行了民主好处多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共产党辛劳为民族
共产党他一心救中国
他指给人民解放的道路
他领导中国走向光明
他坚持抗战八年多
他改善了人民生活
他建设了敌后根据地
他实行了民主好处多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共产党辛劳为民族
共产党他一心救中国
他指给人民解放的道路
他领导中国走向光明
他坚持抗战八年多
他改善了人民生活
他建设了敌后根据地
他实行了民主好处多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共产党辛劳为民族
共产党他一心救中国
他指给人民解放的道路
他领导中国走向光明
他坚持抗战八年多
他改善了人民生活
他建设了敌后根据地
他实行了民主好处多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